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淤地坝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镇已确定了秦安县叶堡镇吴沟骨干坝防汛三个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秦安县水务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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