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拟推荐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的
公 示
根据《省人普办 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普办字〔2021〕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拟推荐兴国镇人民政府、县统计局为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前向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受理部门:
1.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办公室)
2.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办楼1122室)二、受理时间:
11月24日至11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四、受理电话:
0938-6521140;0938-6510943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