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安县果品行业协会
关于秦安蜜桃、秦安花椒、秦安苹果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全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现就我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一)甘肃盛源菊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秦安花椒”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二)秦安县新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秦安蜜桃”“秦安苹果”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二、秦安蜜桃、秦安花椒、秦安苹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通过秦安县果品行业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三、对于未经公告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或者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的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业务咨询电话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526008
秦安县果品行业协会:173938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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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果品行业协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