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和推广一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典型代表,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营造社会和谐进步的良好氛围,按照《秦安县2022年度十佳先进集体暨百名“最美秦安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评选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8周岁至60周岁全县范围内居民,已获得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推荐。
二、评选标准
1.在中国志愿者服务网注册时间1年以上的志愿者。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累计200小时以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次数累计10次以上。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扶弱助残、捐资助学、爱老助老、关爱农民工子女、疫情防控、绿色环保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能够发挥良好先锋模范作用。
4.有下列情形不作为评选对象:个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期限内的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和参与邪教活动的;近3年有不良征信或参加非法上访的。
5.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考虑: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担任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骨干;多次被媒体宣传报道的先进个人。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下旬-8月上旬)
各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手机客户端和电子邮箱,启动实施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最美志愿者”评选意义和评选条件步骤。活动实施阶段要重点宣传各行业涌现出的志愿者先进典型事迹。
第二阶段:推荐评选(8月中旬-9月中旬)
符合报名条件的志愿者个人可以自荐;各党政机关、各公益组织可以以组织名义推荐。推荐人选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评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秦安青年”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3的比例进行差额评选,最终确定12名“最美志愿者”候选人,并提交县委审定后,评选出全县“最美志愿者”10名人选。
四、报送方式
每位候选人须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撰写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于9月13日前上报至“最美志愿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gqtqaxw@163.com,纸质版报送行政中心422室)。
联系单位:共青团秦安县委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电话:6529492
邮 箱:gqtqax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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