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解放路西侧
临时停车泊位收取停车服务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群众: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将对解放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划定的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收取停车服务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路段
解放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划定的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县职校至解放路南桥头)
二、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标按照《关于对解放路西侧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秦发改〔2023〕37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采取计时计次收费标准: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含)的,免收停车费,20分钟以上至2小时内(含)每车每次收费4元;超出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残疾人专用车辆、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车、市政执法、环卫作业、应急抢险的车辆及军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
三、收费时段
每日8:00(含)时至20:00时,20:00(含)时至次日8:00时免费停放。
四、停车须知
(一)车辆驾驶人要服从交警和收费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二)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各类设施、设备,自觉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请自行负责;
五、本通告自2023年3月6日施行。
特此通告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