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秦安县成纪大道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联系方式: 0938-6534316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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