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丰镇集中连片 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努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兴丰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在我镇开展集中连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村,镇属各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镇综合执法队依法集中整治、拆除达不到耐火等级的违法违章彩钢板建筑。今年年底前,全镇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必须完成整治目标,切实净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违规使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和局部采用彩钢板结构的建筑物,检查彩钢板建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对建筑物使用彩钢板的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或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由镇综合执法队依法进行整治,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要依法对危险部门或场所停用、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停。
(二)对搭建的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夹芯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村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连片彩钢板建筑进行-次细致的排查清理,摸清违法违章组建不合格彩钢板建筑的单位底数,全都登记造册。加大对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指导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施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用火化、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切实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按照镇政府统一领导、 镇综合执法队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二)严格执法,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镇综合执法队进一步加强协作,进行沟通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要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停产停业,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好此次集中连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同时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对各村、镇属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通过微信群、广播、网络等媒体,集中播(刊)发消防安全提示和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集中宣传违章彩钢板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工作标准,开展安全自查自改。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
各村、镇属各单位开展集中连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和阶段总结于每月23日前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于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兴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