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拨付村组干部报酬资金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2021年秦财预﹝2022﹞795号文件精神,我镇未支付村组干部报酬资金35500元,未支付金额35500元财政收回,现申请拨付2021年未支付村组干部报酬资金35500元,望批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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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