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退出
登录
注册
甘肃政府服务网-秦安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级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县级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关简介
权责清单
政府会议
人事信息
规划信息
统计信息
财政信息
重大决策预公开
收费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民生信息
招考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两案办理
疫情防控
政府采购
政策文件
秦政发文件
秦政办发文件
秦政任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依申请公开
申请须知
申请指南
申请流程
表格下载
在线申请
申请结果查询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教育局
县科学技术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审计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统计局
县医保局
县地震局
县供销合作社
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
县残疾人联合会
县市场建设中心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融媒体中心
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兴国镇
西川镇
叶堡镇
郭嘉镇
安伏镇
刘坪镇
云山镇
千户镇
王铺镇
王窑镇
中山镇
王尹镇
魏店镇
莲花镇
五营镇
陇城镇
兴丰镇
搜索位置:
全文
标题
匹配度:
精确
模糊
排序:
相关程度
发布日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兴丰镇
>> 正文
兴丰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2703454440404 时间:2022-02-11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Word】
【下载PDF】
分享到:
兴丰镇
干部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及各专职文书人员的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和发展力,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镇政府所有干部职工及专职文书人员。
第三条
镇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所有工作人员(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及专职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考勤制度。考勤采取钉钉打卡签到的形式进行,镇各工作人员(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及专职文书人员)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下午进行钉钉打卡签到。周日周六和法定节假日明确正常上班的按正常上班到镇或村签到,否则按缺勤进行考勤。到县上参会必须以上级文件或党政综合办公室所接电话通知为准,签到打外勤。注:机关党政办公室、政务大厅和各站所业务人员(按花名册)由于工作需要,要求每天早
9:00前签到,下午签到时间不变。
第五条
请销假制度。干部必须按管理权限请销假。请假
1至2天的要有书面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驻村干部假条由本片片长签字后报镇长签字,机关干部和专职文书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镇长签字;3天及以上的经镇长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事业干部报县人社局审批。请假条需交纪委存档备查。请假期满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病假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手续,请假程序与事假同等处理,确系患有重病,请假时间较长的,需经党政班子共同研究决定。各人员打卡签到情况每月在相关微信群或钉钉工作群定期通报。事假每月不得超过15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如请事假天数累计在30天以上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审推荐。一月签到缺勤达3天及以上者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后上报县组织部门。
第六条
值班执勤制度。值班执勤按照
“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卫生检查、防火防盗、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汇报处理。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可以调整。如因擅离职守或不尽职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卫生清理制度。各站所、办公室要做好各自办公室内卫生,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各办公室根据已制定的值班表,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镇全体工作人员(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和专职文书人员)要注意保持镇政府院内清洁卫生,严禁乱扔垃圾、纸屑、果皮、烟头等。如需要进行大扫除时,在镇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打扫卫生,未请假不参与者一律按当日缺勤处理。
第八条
用餐制度。用餐时间早上
8:00-9:00,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超出用餐规定时间,将不再提供用餐,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厨房预做准备。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餐。每一名工作人员要自备餐具,饭后自行清洗餐具。因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时,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通知后勤人员安排。
第九条
工作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熟练掌握业务,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期间,严禁上网聊天、打游戏、玩手机。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要采取口头批评、微信群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被通报批评达到三次以上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同时不得作为评先选优和职称评审的推荐对象。被镇纪委连续约谈三次以上的不得参与年终考核,直接按不称职或不合格填写上报县相关部门。
第十条
镇政府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一律要做到下班后关电脑、关灯、关门。
第十一条
印章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专人管理,不得借用,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出台重要文件、签订协议、资产转让抵押、证明公函等事项需盖章的,须由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请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各站所、办公室公章自行管理,重要事项用章须向镇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文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执行收发文程序,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必须履行镇党委政府秘书核稿、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程序。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按时签收县政务平台上的文件、通知,并及时报送镇主要领导批示,班子成员传阅和办理。严格执行《保密法》,由党政办明确专人管理、处理涉密公文。
第十三条
文印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材料原则上一律在机关印制,如遇特殊印刷或特急印刷,镇机关确实无法满足需要时,经办人需报备财政所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印制,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印制材料。
第十四条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由镇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领导和干部职工使用公车,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通知后勤部门安排。公车加油时需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使用加油卡统一加油,加油结束后(当日)将票据报主要领导签字,最后将票据交财政所留存。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等有明文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