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丰镇人民政府关于
周勇同志岗位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和天水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48号)的规定,个人申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材料,经兴丰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现将周勇同志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你们,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岗位变动调整、发文聘用人员、变更合同内容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兴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