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周勇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和《关于周勇同志岗位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周勇同志到新的岗位工作(聘用结果见附表),聘期三年,从2022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希望该同志在新的岗位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特此通知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