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工作提示
各村、镇属各单位:
请按照镇政府防灾减灾会议要求,提前组织人员,做好防灾减灾的准备,特别是孤寡老人、特殊户、隐患排查点的安全。
及时组织村民疏通水路、边渠,房前屋后水路畅通,确保水路畅通。
主办: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秦安县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电话:0938-8885603 新闻发布邮箱:qaxrmzx@126.com邮编:741600地址:秦安县兴国镇行政办公中心516室
版权所有:秦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标识码:6205220002备案编号:陇ICP备06002101号-1 甘公网安备62052202000109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 128420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