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城镇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核心引擎,以“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方向,初步形成了“民事民管、企事企办、联调联动、全民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成效,呈现出刑事案件、诉讼案件、民事纠纷、信访案件稳步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不断上升的“四降两升”的良好局面。
一、抓源头,激活主体,群众问题群众解决
陇城镇从强化村民自治能力入手,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依靠群众解决群众问题。
(一)是成立民事管理委员会。抓住全镇90%的矛盾来自农村的实际,从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入手,将农村民调、红白理事、建房规划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五个专门委员会整合,成立农村民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宅基地管理、红白事服务等各类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自我化解、自我疏导、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为方便管理、实现精细化服务,进一步划自然村社会治理单位,将全镇22个行政村区划分为22个网格,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具体负责本网格内的治安巡逻、矛盾排查、信息预警、民事代办等事项,保证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组建专职民调队伍。在镇里选聘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退休干部担任专职调解员,在镇选聘有一定社会威望的乡土专家担任专职调解员,在农村由民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网格长随时受理处置各类民事纠纷,使矛盾纠纷在茶余饭后、田间地头得到有效解决,做到发现于早、调处于小、化解于了。
二、抓合力,多元调解,基层矛盾基层化解
陇城镇坚持畅通诉求渠道与多元调解矛盾相结合、依法调解与情理法并重相结合,使一大批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当地。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成立镇综治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定期对全镇矛盾隐患进行综合预判,作出信息预警。在各村设立便民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室、法律服务室等场所,方便群众随时反映诉求。同时,建立镇班子领导信访接待日、党员干部深入村带案下访约访、信访代理制度和部门陪访等制度,从多角度、多层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二)是构建无缝隙调解格局。针对群众自身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村企矛盾等几类矛盾多发领域成立行业调解组织;在派出所、法庭建立公调、诉调对接办公室,形成司法、行政、行业、民间“四位一体”的无缝隙矛盾联调格局。从年初至今,全镇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件,调处案件56件,调解率100%。
(三)是坚持依法依理依情调解。对于一些疑难案件或群体事件,一方面依法依理调解,实施专班督办;另一方面,根据当事方实际情况,实施人性化处置,近年来多起群体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