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报〔2021〕77号 签发人:周 全
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2020年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
秦安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落实好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秦安县财政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 2020年财政性补贴资金及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主管财务的副镇长为组长,财政所全体干部为成员的财政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镇民政、社保、财政等部门明确职能分工,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资金运转畅通。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村委会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经镇政府安排,我们对全镇惠农政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危房改造、优抚对象补助、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对全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各村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一是政策公开,我们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布于镇政务大厅,让办事的群众及时了解。二是资金公开。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镇、村联动公开,推进资金阳光运作。
四、存在的不足
我镇虽对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但同时也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一是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的不够到位,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随机状态,没有发挥财政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镇财政所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通过部门零余额户下拔的资金附言不明,致使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影响发放进度,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对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提高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能力。帮助基层财政干部增强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陇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陇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