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党发〔2022〕5号
中共陇城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陇城镇“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村委会,站所(办公室),镇属单位: 现将《陇城镇“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陇城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陇城镇“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 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关于作风建设工作安排和《秦安县“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在全镇深入开展“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顽疾,着力解决我镇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良现象,树立“勤快、严实、精细”的工作作风。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三新一高”导向,聚焦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以秦安精神为引领,以产业转型为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九大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一地双城三中心’建设”要求,坚持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奋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城的时代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要求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人民群众有期盼、市场主体有呼声、陇城发展有需要。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和镇第四次党代会确定了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我们指明了前进和努力的方向,要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开展“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顽疾,推动全镇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解决镇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反应快、动作慢、有想法、不落实,被动应付上级要求”,“爱观望、不赶早、不撵好,工作迟早会完成”,“应酬多、社交多,没有把精力、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不务实、不扎实、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以及“不按要求参会,开会迟到、溜会、玩手机、不走心”等不良现象。集中整治干部中存在的上推下卸的“二传手”、得过且过的“隐形人”、你好我好的“泥菩萨”、无所作为的“太平官”、调门高落实差的“两面人”等阻碍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在全镇干部中培育形成“勤快、严实、精细”的工作作风,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城提供坚实作风保证。 四、整治重点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重点解决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不够,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立场不够坚定、旗帜不够鲜明,“四个意识”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搞你好我好、信奉“宁愿不干事也不要出事”,不愿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听之任之的问题;对标“三新一高”要求,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思路不清晰,打折扣搞变通,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建业务“两张皮”、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压力责任传导不够的问题。 二是聚焦形式主义,着力解决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为基层减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重点解决调查研究“沿着马路走,隔着玻璃看”、调研与工作结合不紧密;只唯上、不唯实,“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贯彻落实举措操作性不强,“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搞过度留痕,奉行“痕迹主义”,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主要把精力放在人为留痕、材料美化、填表造册上;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决定前调研还不够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还不够广泛,决策事项执行落实还不够彻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麻痹松懈、措施流于形式等现象和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不到位,统筹推进不力,顾此失彼等问题。没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起草文件死搬硬套,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结合镇情村情实际不紧密;制度规定零散,标准模糊,重复强调太多;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制度执行力不够严厉,仅停留在一般性要求上,监督落实措施不够具体等问题。 三是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聚焦建设领域关键环节,对监管不严、推进不力、作风不实、搞选择性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影响项目建设“中阻梗”、做老好人、工作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的问题;对群众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问题;在项目工程招标中,不按规定公开公正办理的问题;实施和参与违法建设及支持、包庇和放任违法建设的问题;干扰、阻碍正常的执法活动的问题;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问题。 四是聚焦乡村振兴,着力整治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聚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使用效益,重点整治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中政策落实缩水走样、服务群众冷硬横推、履职尽责敷衍应付、基层减负不严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思想上等靠要、措施上空虚软、工作上懒散拖以及当“甩手掌柜”不作为,任性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基层减负做样子假整改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要节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违规谋取私利问题,尤其是基层一些村组干部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微腐败”问题。 五是聚焦营商环境,着力整治工作效率低下、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聚焦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着力整治简政放权不够彻底,审批项目繁多、审批效率低下、审批方式不够优化的问题;政务服务质量跟不上,“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不到位不彻底,“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操作性、便捷性不强,窗口单位服务功能发挥不够的问题;部门业务不协同,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事难办”“来回奔波”,制造障碍、设置门槛吃拿卡要的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审批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乱作为中阻梗的问题;执法不规范,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 五、步骤安排 全镇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22年2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月) 各村、镇属各单位针对作风建设实际,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问题查摆。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公开征等方式,坚持联系群众、联系实际,全员参与、开门整治。通过深挖细查,全面了解干部作风建设的现状,找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办法。针对查摆出的重点问题和自身查摆的问题,认真反思列出整改清单,划定时限,对标对表,坚持即查即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把查找出的问题一个一个予以解决。各村各单位整改清单由本村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于2月26日前报镇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凡查找问题不深不实不准的,一律责成重新查找。 (二)集中整治(3月—11月) 围绕突出问题,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班子成员领衔,逐项逐件整治整改、销号管理。以“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在整改提升中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紧盯调门高落实差的“两面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不够,对上级决策部署轰轰烈烈地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行动少落实差;对上应付做样子,把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承担的重点工作浮在表面,热衷于应景造势;官不大、架子大,对上汇报一套,实际另搞一套;无视群众和企业利益,解决问题不及时,落实政策不到位,搞两面派、阳奉阴违等“两面人”问题。 2.紧盯你好我好的“泥菩萨”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奉行好人主义,求稳怕乱,遇事明哲保身,不愿得罪人,回避矛盾,不敢啃硬骨头、不愿接“烫手山芋”,遇到“沟沟坎坎”就打“退堂鼓”;遇到有些问题一问三不知、不表态,执行落实上级政策有选择、打折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中搞一团和气,既不敢得罪上级、又不愿责备下级,凡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办事没原则等“泥菩萨”问题。 3.紧盯纪律松弛、管理混乱等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制度落实,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上班时间打瞌睡、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玩手机等现象坚决整治。镇机关、各村各镇属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紧盯不落实、落不实的人和事跟踪问效,直至落实到位。对请假人员要按照不同类型,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请假时限,对假期届满后仍无法上班,确需继续请假的人员,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对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屡教屡犯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无故旷工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该辞退的坚决辞退,该待岗的坚决待岗;严厉清除工作时间上网购物、上网打游戏、聊天、看电视节目等不良行为,严肃单位纪律,对违反者一定要严肃处理;对存在的其他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要领导要按照规定予以问责。 4.紧盯“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处理后,未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停发(降低)工资(含津贴补贴、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未到退休年龄无故长期旷工或未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转办;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和发放各种奖金、福利、津补贴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对照“吃空饷”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梳理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要对“吃空饷”人员进行约谈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纪违法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及时上报县作风办和县纪委监委。 5.紧盯无所作为的“太平官”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什么都等上面部署,蜻蜓点水、出工不出力;干事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情况弄不清、工作没思路,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关注不够,推卸责任、糊弄应付;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碰到困难找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宁可不干事、以求不出事”,遇事层层请示汇报,动不动就说“上面没文件”“领导没讲过”“以前没干过”等甘当“太平官”问题。 6.紧盯上推下卸的“二传手”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解决“文山会海”现象,以“留痕”代替落实;没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起草文件死搬硬套,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做好了,工作落实在口号上,决心停留在嘴巴上;解决问题“推绕拖”,对自己的工作,不承担责任,而是把责任推给上级或集体,美其名曰“让领导做决定,让集体做决定”;文件批来批去、转来转去、议来议去,最后问题哪来哪去等“二传手”问题。 7.紧盯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集中整治。按照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改进纪律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失、存在空白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要通过征求干部意见、听取诉求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要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的务实管用、配套衔接,坚决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整治不力、制度建设针对性不强的,该指出的指出,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 8.紧盯酒驾醉驾等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常态化、高频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受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方式,持续加大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挖掘酒驾醉驾等现象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以及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明知酒后驾车,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既要查清本人的违纪违法事实,也要深挖细查其背后隐藏的“酒局”等“四风”问题,追查组织者、召集者、参与者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一案三查”,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以及线索不移送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日常教育监管不力,导致一年内多次出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或班子成员酒驾醉驾等问题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严禁酒驾醉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 9.紧盯赌博等问题集中整治。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对象和重点岗位,对党员干部在上班时间赌博或参与以金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与企业、个体经营者等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赌博或以金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在茶楼、宾馆、酒店、会所等公共场所,以及在住宅里邀约赌博或进行以金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的;为赌博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及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要加大整治力度,深入调查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镇纪委和派出所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10.紧盯监管不严等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未经项目论证、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要求,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对建筑市场乱象负有领导责任和以权代法、带头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备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11.紧盯违法违建等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研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开展的主动性不强,不服从全镇拆违大局,不带头支持拆违工作,“配合只当配角、配合只在口头”的现象等工作认识不到位的;与违法业主勾结,包庇纵容,帮助瞒报少报的行为,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等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帮助违建人牟取非法利益,煽动亲友及他人干扰、妨碍、抗拒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推诿扯皮、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行为,甚至利用手中职权,带头搞违法建设等利用职务之便在违法建设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乱开口子、擅自表态、优亲厚友、弹性执法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主体不合法,依法强拆操作不规范等在治理违建中执法不严的;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人、不愿担当、抓管不力、履责不实等担当意识不强的。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办理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2.紧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集中整治。抓住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插手工程、在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以及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借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强烈、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组织重点核查,对问题线索查实存在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查办。 13.紧盯“四项资金”集中整治。着力纠治“四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督促镇财政所对“四项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同时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就近监督优势,开展动态监督工作。对群众反映涉及“四项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的问题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对资金发放出现工作滞后、工作进展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严肃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紧盯“关键少数”集中整治。找准切入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资金管理运行等方面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尤其在上马扶贫工程项目、动用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节点,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开展专项约谈,打好“警示针”,及时发现指出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当做“唐僧肉”“捞一把”的,要重点整治、优先查处,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规范。 15.紧盯得过且过的“隐形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解决服务群众不作为、推诿扯皮、拈轻怕重、冷拒横推、敷衍塞责;个人利益至上,缺乏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工作中不积极进取,不主动作为,安于现状、小进即满,习惯纵向比、与差的比,不愿与先进发达地区比,不敢拉高标杆、不愿争先创优,甘于“躺平”;不懂装懂、没有激情、消极懈怠、得过且过,干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等“隐形人”问题。 16.紧盯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容缺受理等制度,为群众提供预审预约、延时、错峰等服务。推动解决工作流程不够优化,材料多、程序多、耗时长;多头受理,落实“一窗通办”“一次办好”等要求打折扣;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等制度不落实,群众“多次跑”“往返跑”;部门审批联动不够,变相设置或增加前置条件,一些事项久拖不决、久审不批,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17.紧盯队伍素质不优的问题集中整治。对政策钻研不透,业务能力不强,办事流程不熟,工作标准不高;思维刻板僵化,执行政策和程序规定不够规范;担当作为不够,干事怕担风险,工作墨守成规,不积极为政策落地、方便群众大胆探索创新等问题,在理论知识、岗位业务等方面举办专题培训,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开展适岗能力测评考试,对不达标的进行岗位调整。 18.紧盯纪律规矩不严的问题集中整治。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纪律、言行规范等方面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严;办事不守规矩、“吃卡拿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甚至顶风违纪,与民争利等问题,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干部作风问题,坚决直查快办,从严追责问责;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案件随时曝光、公开点名;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坚持“一案双查”,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 镇机关、各村、镇属各单位对以上18个方面突出问题,在逐项逐件抓好整改落实、长期坚持的同时,对第3、4两个方面问题集中在3月开展整治,第8、9两个方面问题集中在4月至5月开展整治,第10、11两个方面问题集中在6月至7月开展整治,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到位,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三)验收提升(2022年12月) 镇机关、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次活动整治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拿出过硬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工作常态长效,配合镇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开展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及时查缺补漏,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镇机关、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为主要内容,保持作风建设问题常抓不懈、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深入推进和巩固拓展作为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的重要抓手,认真分析研判作风问题发展变化趋势,紧扣作风建设目标任务,精准有力开展工作。 (二)注重协作配合。镇作风办要上下贯通、同频共振,一体抓;要和作风建设成员单位建立联动机制,配合抓;加强与党建办、财政、司法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协同抓。 (三)落实推进措施。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整治内容,细化分解阶段性任务,定期汇总分析工作情况,做到对形势有研判、对力量有调配、对任务有安排、对经验有推广。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进研究作风建设有关成员单位出台的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提升工作效能。要坚持分类推进、重点突破,直传压力、推动落实,开展综合整治,解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及时将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工作建议等认真总结梳理,并向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相关情况。要带头改作风、转方式,带头落实减负要求,统筹开展工作,力戒“大呼隆”“一窝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减负,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既保持“严”的主基调、防止宽松软,又做到“三个区分开来”、防止问责泛化,鼓励基层创新,激励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五)抓好典型示范。突出典型培育,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发现、大力挖掘和广泛宣传在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鞭策后进,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强化责任考核,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机制,对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通报表彰,优先提拔重用。对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镇机关、各村、镇属各单位每月24日前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总结于2022年12月24日前报镇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陇城镇“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陇城镇“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在全镇开展“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柳聪颖 党委书记 周 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魏文斌 党委副书记 魏玉强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柴小锋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李继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少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锴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蔡 晗 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唐志强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晓亮 副镇长 杨亚洲 镇人大副主席 马兵兵 镇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赵志林 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袁喜贵 镇综治办主任 秦维维 镇司法所所长 王 敏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玉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兵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焦永彬、王兰兰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陇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