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2〕3号
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严禁“四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陇城镇严禁“四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陇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陇城镇严禁“四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当前部分群众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烧荒等“四烧”行为频发,严重影响了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为全力整治全市2021年度第二次生态环境问题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有效遏制“四烧”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在全镇范围内做好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败叶、烧荒等“四烧”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及目标 我镇实行全面禁止“四烧”行为,重点区域是:我镇全部辖区,沿蔡马公路两侧各1公里地带,村庄周边区域;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烧荒等“四烧”行为;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建立镇、村二级工作网络,强化禁烧网格化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禁烧任务落实到各村,村组、每户,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村为禁烧工作实施的主体,村委会要对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委会主任为是责任人。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各村为禁烧工作实施的主体。各村、组都要成立禁烧巡查组,加密巡查频次,对重点区域要开展24小时巡查,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四烧”现象。 (二)加大宣传,广泛引导。各村要利用大喇叭、微信等媒体宣传禁烧通告、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宣传人员深入村镇巡回宣讲等形式,宣传禁烧有关政策,各村“三务”公开栏张贴禁烧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禁烧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四烧”行为。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工作,鼓励举报露天“四烧”行为,并对“四烧”行为严重的村镇政府予以曝光。 (三)综合利用,建全机制。我镇农作物秸秆产量大,秸秆焚烧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在夏秋农作物收获季节,要全面落实镇、村二级防控责任,采取盯紧看牢、严防死守等措施,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同时,各村要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起抓,在农作物收割期问,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要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整合资金对秸秆还田作业实施补贴,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作肥料、青贮发酵作饲料、加工转化作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 (四)强化监管,严防死守。各村在农作物播种和收割期间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四烧”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确定专门领导,负责区域内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等具体工作。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受到上级部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及现场巡查发现火点的村,镇政府严肃迫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责任迫究。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禁烧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四烧”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进行“四烧”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进行“四烧”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陇城镇严禁“四烧”工作片区划分表 附件 序号 行政村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备注 1 娲皇村 魏文斌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2 龙泉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3 山王村 杨亚洲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4 金泉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5 张沟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6 王李村 李继强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7 阴坡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8 范吕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9 张湾村 李少华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0 王湾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1 朱魏村 王 林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2 上魏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3 许墩村 马晓亮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4 崇仁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5 上袁村 马兵兵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6 南七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7 张赵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8 略阳村 王全定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19 凤尾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20 常营村 柴小锋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21 西关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22 陈村村 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 陇城镇严禁“四烧”工作片区划分表 陇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