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发〔2021〕51号
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柴林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张沟附中,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
经陇城镇2021年9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柴 林张沟附中任教;
王鹏栋张沟附中任教;
张宏强张沟附中任教;
韩 笑中心小学任教;
杨旺兵常营小学任教;
袁锦东常营小学任教;
付耀峰南七小学任教;
赵文绚南七小学任教;
范银瑞山王教学点任教;
王安来王李教学点任教;
马怡红第一幼儿园工作;
张瑜佩第二幼儿园任教。
特此通知
陇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陇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