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省上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秦安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确保问题全面清零、整改见底见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牢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举措,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高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抓好整改。把省上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和国家考核评估、中央办公厅督查、国务院大督查,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平时发现的问题统筹起来,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点上问题和面上问题、镇村问题和镇属单位问题结合起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一体研究部署,一体整改落实,逐项清零销号。
(二)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抓好整改。对照省上专项考核反馈问题和《秦安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查找产生原因,区分问题性质,抓紧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集中整改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盯牢关键环节、全程跟进督促;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系统谋划、明确时间表。既彻底整改反馈指出的问题,又透过问题挖根源,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三)坚持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统筹,把反馈问题整改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乡村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安全饮水和“三保障”成果巩固拓展、东西部协作、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工作落实推进问题解决,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量。
(四)坚持从严从实,做到一钉到底。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落实见底见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不放过、产生根源没有挖透不放过、有关政策举措没有完善不放过、相关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
三、问题及整改措施
要对以下5类13个方面21个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责任落实类
1.干部能力提升方面
问题1.存在镇村两级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重视程度淡化倾向,特别是镇村换届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接续不够及时,力度不同程度有所减弱现象。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精准,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成效有待提升。部分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够扎实细致。
整改措施:
一是要加强政策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巩固脱贫成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强化干部培训。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分级举办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培训班,邀请各级领导、专家学者、行业部门业务骨干,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关政策文件等进行系统培训;镇政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镇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坚持“镇抓落实、村抓具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镇村属地责任、乡属单位责任和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镇村和乡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
四是开展督查暗访。镇纪委采取到村实地随机问答等方式,对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政策掌握情况等进行督查,对政策不熟悉的及时“补课”、限期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仍然不熟悉政策、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2.存在个别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对村情户情掌握不全面,存在部分村支书、村主任对“三亮”目标责任书不清楚,对相关政策不熟悉不掌握,对村集体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和到户产业资金配股分红情况不清楚不理解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要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对工作能力差、与乡村振兴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村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调整撤换,镇党党委要对各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村组干部结构,举办村干部培训班,有效解决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不断提升各村“两委”工作能力。
二是摸清村情户情。结合5月开展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活动,全面摸清监测对象、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做到村情户情底数清、情况明,为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工作举措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加大分类培训力度。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突出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立足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分类实施,覆盖全员,细化制定培训方案。针对镇村干部,重点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农村基层党建、村集体资金规范使用、到户政策宣传、为民办事服务能力提升、农业实用技能提升等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对镇村干部开展培训,提高政治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发展经济能力,培养一批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团结带领群众发展的乡村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3.个别村干部、驻村干部工作不到位,业务不熟悉,工作任务理解不透彻。个别村干部对本村相关数据完全不了解,对有特殊情况的农户家庭情况了解不够。
整改措施:
一要提升村干部工作能力。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办好村干部培训班和驻村帮扶干部培训班。通过分级培训,提高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常态化走访特殊群体。全面推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243”工作法,紧盯“六必访”“六必查”重点人群,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每月至少1次,常态化走访特殊重点群体,掌握其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包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等,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发展、实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开展关爱服务行动、到户政策知识等重点任务,持续搭建练兵比武平台,每月开展1次“村内练”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镇内比”活动,在“练”中学习政策方法、分享心得体会,在“比”中检视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通过互学互鉴、互促互进的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2.政策宣传方面
问题4.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深入宣传工作不够经常,特别是对诸如医保报销、产业贷款等有关政策调整后宣传不够及时,致使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底,理解有偏差,影响群众满意度。政策宣传形式过于单一,成效有待提升。在第三方评估中,许多群众反映帮扶干部宣传政策文言文语太多,与农村生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致使自己对有关惠农政策掌握不够清楚,了解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到户政策清单。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带头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到户帮扶政策,公开相关行业部门电话,印制政策宣传单,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做到全覆盖发放,切实让农户了解政策,遇到问题和困难,能够及时咨询,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群众真懂政策、会用政策为核心,组织镇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持续采取广播宣传、阵地宣传、入户宣传、下发资料等途径,全方位集中深入宣传各类到户帮扶政策。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村集体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各类平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医保报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强的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卫生院、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5.防返贫监测方面,部分监测户不知晓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已经享受过哪些政策,不知道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部分监测户不知道慢性病卡办理相关政策,存在符合办理慢性病卡人员未办理的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推广省乡村振兴局开发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主申报”程序,利用村务公开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将自主申报程序二维码、流程指南、操作指南等进行公开公示,向群众做好申报演示、政策宣讲,让群众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报、什么样的情况不能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是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扎实开展农户走访,发放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印制的政策宣传单,及时更新填写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动态统计表》,让群众了解可以享受的帮扶政策、知道已经享受的政策措施。
三是镇卫生院要督促调动村卫生室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力量,摸清慢特病患者底数,提高慢特病患者筛出率,及时办理门诊慢特病卡。要进一步优化慢特病办理流程,对身体条件允许的参保患者引导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门诊慢特病卡;对身体条件不允许的,通过在镇卫生院审批办理或“送医上门”等方式办理门诊慢特病卡,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门诊慢特病卡应办尽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卫生院、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3.帮扶工作方面
问题6.个别驻村工作队员村情民意了解不够,个别帮扶责任人入户少、联系群众少,帮办实事少。
整改措施: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驻村帮扶“4+N”活动,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扎实做好集中走访排查、“主题党日+群众说事”、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软件资料规范提升4个规定主题活动,有序推进理论大宣讲、“第一书记讲党课”、观摩学习座谈交流、乡村产业规划、技能业务培训、特色农产品营销、“我为群众办实事”、突出问题大整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乡风文明建设等自选主题工作。将驻村帮扶干部作为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重要对象,通过“村内练”“镇内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帮扶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压实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工作责任,加强驻村帮扶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要求,督促帮扶责任人常态化走访监测对象,结合关爱服务行动,了解农户生产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养老、就医、就业、入学和救助帮扶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帮办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福祉,从内心深处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是根据市、县统一安排,在帮扶工作中实行电话巡查和量化考评,坚持定向比较、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每月开展一次电话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量化考评,推动驻村帮扶干部盘点成绩、查找不足,增强驻村帮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4.问题整改方面
问题7.不同程度对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缺乏举一反三,整改措施存在针对性不强、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和上下一般粗等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省上专项考核反馈问题和其他各类发现问题统筹起来,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同类问题,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点上问题和面上问题结合起来,一体研究部署,一体整改落实,既彻底整改反馈指出的问题,又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二是强化工作统筹。把反馈问题整改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乡村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安全饮水和“三保障”成果巩固拓展、东西部协作、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工作落实推进问题解决,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量。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镇村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能到村的到村、能到户的到户。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本系统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二)政策落实类
5.健康帮扶方面
问题8.临期药品管理不规范,抽查中发现,个别村卫生室未将临期药品按要求单独摆放和建立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镇卫生院要逐村核查药品出入库清单和药品柜陈列药品,对排查发现的临近过期药品,进行集中收集和统一销毁处理。在醒目地方设立近效期专柜,在药品外包装盒空白处贴近效期标识,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及时进行查对,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健全药品常态化管理机制,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时限,做到动态检查、动态清理,确保村卫生室药品储存良好、无过期药品,引导群众形成“随买随用、少买勤买”的良好购药习惯。
责任单位:卫生院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9.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有待提升,调查入户过程中,发现有些群众不知道是否有签约医生。
整改措施:
一是镇卫生院和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上 “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措施有关政策要求,组织人员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开展核查,摸清签约服务现状。
二是压实签约团队职责,规范签定服务协议,及时更新健康帮扶管理卡、整理完善帮扶管理台账,狠抓团队履约质量,严禁签约形式化、履约走过场等问题发生。做细慢性“四病”闭环管理,做实健康指导、用药管理、动态监测、定期随访、并发症预防等日常管理,给予规范有效救治,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是通过入户走访、短信微信、广播等,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真正让群众知道签约团队人员、清楚签约服务内容,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6.兜底保障方面
问题10.低保评定需进一步规范。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要组织民政专干每月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开展定期核查。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镇政府要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要每半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对发生明显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或退出。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精准认定对象,强化动态管理。对每月新增的审核确认低保、特困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保障类别合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落实类
7.产业帮扶方面
问题11.部分合作社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带领群众发展产业的实力和能力不够,一些脱贫户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积极性较低,利益联结不紧密。个别合作社合作协议到期未续签。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办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为契机,对现有农民合作社进行优化重组,规范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引导组建联合社,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
二是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提升合作社规范化运营水平。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社+脱贫户(监测对象)”“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监测对象)”等模式,引导合作社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签订收购订单、提供技术服务、吸纳劳动力到合作社务工、土地流转、农资统供等形式,把农户“嵌”在产业链上,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致富。
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新“党支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业”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强产业入股资金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分红清缴和到期合同续签工作,持续稳定增加脱贫户财产性收入。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8.就业帮扶方面
问题12.个别村存在公益性岗位选派不够精准、管理不够规范现象,公益岗位规范化管理需加强。
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各类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定、镇聘、镇管、村用”和“能进能出”的原则,建立党镇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主抓、包片领导包抓、村两委班子具体抓、驻村干部和帮扶队员协同抓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合同签订、履职考核、报酬发放、解聘续聘、信息核对等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员考核管理,加强人员动态调整,健全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岗位职责、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及时予以清退。镇村要根据岗位职责合理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做到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和数据比对力度,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9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
问题13.个别监测户纳入和风险消除及帮扶措施精准性有待提高。个别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对防贫返贫监测政策不够熟悉,收入测算方法掌握不够熟练。
整改措施:
一是优化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落实重点人群“六必访”“六必查”要求,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常态化、网格化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二是强化精准帮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等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好“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针对因灾因病因残因疫等风险,及时协同督促落实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确保应扶尽扶。
三是严把退出关口。按照风险“七不消”要求,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通过精准帮扶、落实政策等稳定消除风险,防止急功近利、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确保有序退出。
四是加强政策培训。采用线上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比武、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围绕《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甘肃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核查办法(试行)》,全覆盖培训镇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加大对换届调整干部、新选派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4.监测户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监测户纳入后享受帮扶措施少且针对性不强。调查发现存在因就业不稳定纳入监测,却享受义务教育寄宿补助、免费畜禽种苗、化肥等措施;因残、缺劳动力纳入监测,纳入后仅享受住房与饮水安全保障措施;因病纳入监测,后续并未享受新的针对性政策,只是继续落实原有政策的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与监测对象一起,对家庭及其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家庭大额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以及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坚持分类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共同商议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全力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二是抓好行业分类帮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及时将制定的帮扶措施汇总报送相关行业部门,由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实施产业、就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分类帮扶。
三是做好综合保障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灾等意外变故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健康帮扶、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因残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先进行残疾鉴定,再根据政策准入条件纳入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特殊急难型救助应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救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帮扶。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15.边缘户帮扶措施存在缺项弱项。实地评估过程中发现对监测户的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力度不足,如公益性岗位在边缘易致贫户中覆盖面小。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对接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政策,针对边缘易致贫户存在的致贫风险,落实产业、就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分类帮扶政策,全力消除致贫风险。
二是加大实施果园提质增效、“短平快”产业项目,切实增强监测对象发展后劲。
三是在动态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时,优先满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安置需求,扩大监测对象的安置覆盖面,促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有力保障家庭收入。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10.人居环境改善方面
问题16.进村入户过程中看到个别村、个别户还存在着视觉贫困现象。大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入户巷道脏乱差依然存在,部分户内庭院、居住房屋环境较差,家中无卫生厕所,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一些农户生活污水直接泼洒或排到巷道,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不高。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继续扎实推进以“三清理四整治五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突出抓好拆违治乱,拆除残垣断壁、塌房烂院、无功能建筑和空心院,整治脏乱差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村内小巷道建设,做好村庄绿化美化,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住房保障水平。落实危房动态监测改造机制,及时对新增危房户实施改造。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卫生厕所技术模式,对有改厕意愿的农户应改尽改。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置利用。大力整治乱堆乱放、随意焚烧等突出问题,规范处置农业生产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规模较大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化全域无垃圾治理,严格落实《秦安县全域无垃圾治理督查考核量化评分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11.台账资料方面
问题17.部分村级、户内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存在漏项、涂改等现象。监测户户级资料管理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核查发现,个别监测户的收入测算不够精准,同时,部分监测户信息填写不完整,纳入原因填写不准确。
整改措施:
一是梳理制定村户档案资料清单。紧盯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关键环节,以及脱贫人口“四个不摘”政策要求,梳理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户档案资料指导清单,便于基层规范整理,印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档案资料规范提升活动。将每月最后一周定为档案资料“规范提升周”、每年6月和11月定为档案资料“规范提升月”。按照“重平时、重指导、重细节、重规范”的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提升周”活动;坚持“半年一规范、半年一核对、半年一督查”,通过自查自纠、乡镇互查、整改规范、总结验收等环节,推进村户档案资料拾遗补缺、规范完善,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各村要对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缺失的补充完善,对填写错误的及时修改,确保户内各项档案资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
三是镇内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档案资料管理责任制,靠实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责任,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档案资料规范跟进到哪里,该到户的必须到户,该村级管理的镇不得代管,确保各类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加大督查力度,随机检查村户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对资料质量不高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四)成效巩固类
12.收入增长方面
问题18.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些脱贫户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的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增收支撑带动作用。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深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果园提质增效、“短平快”产业项目,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助力农产品销售,保障产业收入。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发展致富产业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持续促进稳岗就业,巩固务工增收良好势头。各村要全面摸清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意愿,加大劳务输转力度。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结合实际优化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就业。镇政府要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冷链物流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三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推动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是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各村要建立2021年收入不增反降脱贫人口台账,镇政府要建立全镇工作台账,要组织力量逐户认真研究分析,查明收入减少原因,针对性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确保今年收入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各村“两委”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五)东西部协作类
13.东西部协作方面
问题19.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镇政府要对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还未开展验收、决算、审计的项目,尽快组织开展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镇政府要按照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审计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资金报账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制、绩效评价制、质量保证金制度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20.产业合作带动就业能力弱。2021年引进东部落地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未吸纳其他劳动力,吸纳劳动力就业人数少,带动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产业合作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鼓励支持引进的东部企业加大吸纳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业力度,确保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带动群众实现稳定增收。
二是健全完善台账资料。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引进企业健全完善吸纳劳动力花名册、就业合同、工资流水等相关台账资料,并整理归档,充分印证东西部协作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问题21.个别产业项目带动机制不完善。由五营镇实施的秦安县大地湾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00万元,已于12月1日完工。项目完成后投资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通过折股量化或出租方式由经营方经营,分红或租金用于村级社会事业滚动发展、村内公益性项目建设、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村集体分别与经营方签订了折量化协议,协议只约定每年按4%的比例分红,没有吸纳劳动力就业、带动群众增收等措施,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存在一股了之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吸纳劳动力就业力度。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鼓励支持秦安县大地湾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产业园加大对当地劳动力,特别是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力度,实现更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二是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凡是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实施的非到户项目,项目建设形成的物化资产必须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村集体、或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严禁“一股了之”,“一发了之”。积极探索“党建+合作社+村集体”等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效带动脱贫户实现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
整改时限:2022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四、整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二)要切实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镇政府、镇属部门、各村“两委”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牵头抓总,统筹部署整改工作。镇纪委要亲力亲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镇属单位和各村“两委”要主动担当,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三)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省上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时间紧、任务重,镇属单位、各村“两委”要把握好时效节奏,及时按照下发《方案》认领本单位、本村问题,制定本村、本单位问题认领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针对认领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并逐项逐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镇属单位、各村“两委”要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将认领的问题清单于6月1日前报镇纪委,7月8日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镇纪委,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