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五营镇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秦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秦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秦安委发电〔2022〕3号)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具体安排,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出台《五营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具体举措》,根据五营镇实际,将”十五条硬措施”细化为58条具体举措,推动“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2.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镇党委主要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一同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党委会工作报告。
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会议,听取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火灾隐患重大问题。
5.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队伍建设。
7.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二、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8.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镇村两级政府专题学习内容。
9.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10.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列入政府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11.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镇政府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听取上一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部署下一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火灾隐患重大问题。
12.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镇政府由领导班子中担任党委委员的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13.每季度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下一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会议。
14.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5.明确新业态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6.明确民宿、农家乐、酒店托管、新能源汽车充电、校外托管机构等行业监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7.安委会和消安委成员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18.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19. 研究制订本部门年度生产安全和消防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明确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名第一位的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管领导。
21.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隐患整改监督责任。
22.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3.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和消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2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村或镇属单位。取消该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在相关规定时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相关村及镇属单位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
25.按照权责清单,落实工作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督促所属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职业健康日常管理。
26. 依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评优、评先等方面。
五、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27.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标准化建设。
2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教育和培训计划。
30.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31.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及时、如实、准确、全面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4. 属于8大高危行业单位负责人的要主动依法参保参险。
六、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
36.印发《五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
37.教育、卫健、住建、科工信、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年内完成消防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七、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38.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严格安全许可条件,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区域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39.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
4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1.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提请依法予以关闭。
42. 严格审核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材料,按照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要件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不可降低安全门槛,严禁项目“带病过关”。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43.组织开展打击矿山违法开采、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纪专项行动。
44.充分运用处罚、停业整顿、关停等手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处理。
45.在调查中发现公职人员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46.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
47.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配备与行业相适应的专业执法力量。
48. 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9. 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车辆、统一制式服装,配置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
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
50.大力宣传《天水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天水市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参照制订五营镇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51.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从严处理。
十一、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2.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事故报送时限及要求。
53. 畅通信息收集及投诉、举报渠道,快速核查投诉、举报信息。
54.对谎报、瞒报或者推延不报的,从严处理。
55.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
56.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党政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及部署,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层面。
57.根据本地本行业的实际出发,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58.结合安全生产排除、检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行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