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莲花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调整充实莲花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制定《莲花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明确普法责任、内容、方式和要求。印发《莲花镇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执法部门,确保普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同时,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0余次,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首违不罚”机制,坚持监管与引导相结合,深入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罚。开展镇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研讨执法案件,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联合调解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会、“天水综治”APP和网格员队伍作用,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2024年,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138余起,成功135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特别在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热点难点问题上,通过多部门联动调解,成效显著,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坚持和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26个行政村均与甘肃胡耀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村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签订率达100%。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拔了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2024年底,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82名、学法用法示范户26户。通过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案例分析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为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举办各类普法宣传13场次,开办法律讲堂4场次,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推送法治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特别是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积极联合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累计开展活动3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500余人次。此外,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了桑川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宣传阵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深度有待拓展。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在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方面存在不足。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矛盾纠纷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需要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司法助理员、“法律明白人”等参加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稳定的调解员培训机制,加强与专业法律机构的合作,定期邀请法律专家、调解能手进行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预警等服务,完善调解工作考核机制,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