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尹镇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根据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镇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根据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群接种范围,针对全镇1845名3-11岁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全人群疫苗接种覆盖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二、时间安排
我镇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于2021年11月15日启动,11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31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三、疫苗选择
3-11岁人群使用经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进行接种。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学区、卫生院要统筹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避免影响儿童常规免疫接种。学区要对4-11周岁入学儿童信息及时核对,各村要对3-4周岁未入学儿童进行排摸,登记造册,于1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向镇疫防办报送信息排摸表。各村、学区、卫生院要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该年龄人群接种免疫特点,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卫生院要指导适龄接种人群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保障;学区要会同卫生院指导学校、各幼儿园做好与儿童家长(监护人)的沟通告知与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错峰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提高在校学生按种率。
(二)规范接种实施。针对3-11岁人群特点,各村、卫生院、学区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场地和接种时间,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接种时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和规范实施接种。学区、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在现场组织接种,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人员过多、拥挤,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应激程度。接种前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并管理。学生接种时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已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接种完成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三)做好救治保障。卫生院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结合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卫生院、学区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家长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要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针对儿童聚集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
(五)强化风险预警。卫生院要针对3-11岁人群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增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人员力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监测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风险或异常信号,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向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疑似疫苗相关死亡病例、同品种同批号疫苗发生2例及以上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受种者的健康危害,确保接种安全
(六)推进加强免疫。现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各村、卫生院、学区要切实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七)加强监督评估。镇纪委要对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一刀切”做法,对工作不力的立即组织整改,对擅自出合的不合理规定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