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尹镇集中开展镇区“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灯下黑”的问题,发挥好镇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加快乡村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7月中旬开始,在镇区集中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镇区作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起着承上启下、示范引领的决定性作用,但我镇镇区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省委副书记孙伟同志在调研督查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强调,通过看一个镇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就基本能看到镇班子的工作能力。我镇要将镇区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作为突破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集中攻坚、短期见效,持续巩固、确保长效”要求,动员干部群众,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好以“三清理四整治七提升”为内容的镇区“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全面提升镇区的整洁度和管理水平,以镇区人居环境的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示范带动全域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以镇区(尹川和王川村)为重点,深入开展“三清理四整治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已达到“清洁村庄”标准的村进行巩固提升;其它各村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三、目标任务
(一)围绕“干净、整洁、有序”目标,全面开展“三清理”。
一是清理垃圾。全面清理镇区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农贸市场、公路和通村主干道两侧、村组道路沿线和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的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围栏。清理占用道路的柴草堆、砂石堆、杂物、僵尸车辆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定时转运和处理垃圾堆放点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二是清理沟渠。及时清理村庄周围和房屋周边沟渠内的垃圾、落叶等杂物,保持流水通畅整洁。组织动员群众适时开展村内河沟、排水渠清淤疏浚,开展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综合治理。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处理能力。
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理病死动物、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尾菜及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做好规范处置。进一步规范畜禽散养行为,解决好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的问题。
(二)围绕“便利、安全、美观”目标,深入开展“四整治”。
一是整治无功能建筑。以搬迁后的旧院、常年无人居住的“空心院”、部分有安全隐患的房院等三种类型为重点,组织村“两委”班子,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墙体、残垣断壁和乱搭乱建的排查力度,集中治理“烂房、烂圈、烂墙”等,彻底根除影响农村环境的破败墙体,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对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观原则进行修缮维护。
二是整治线缆和广告牌。对线缆凌乱低垂、乱悬挂、废弃线缆拖地等,采取一杆多线、捆扎线缆、清理断头线缆、拆除废弃线缆、入地敷设等方式进行整治。拆除镇区违法设置广告牌匾,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加固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宣传标识牌,及时清理乱挂简易横幅及乱贴小广告,全面整顿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现象。
三是整治公共空间和道路。整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和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行为,清理整治
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占乱挖乱建现象。坚决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等违章建筑。全面取缔镇区公路及人行道上的违规经营、乱设摊点、游商游贩等行为,分类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区域乱摆摊、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是整治镇机关内部和服务群众场所。严格落实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清扫机关内外环境卫生,加强办公室、宿舍环境卫生的评比。加强机关基础设施管护,及时清理整顿破损办公设施和废弃物品,清理花坛(花盆)杂草、落叶,及时修剪花草树木。整顿机关食堂环境卫生,保持灶具餐具清洁,摆放有序。机关公厕有专人管理,保持通畅且干净、无异味。
(三)围绕“生态、美丽、宜居”目标,全力推进“七提升”。
一是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农户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意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度,推进中端运输分格分箱,提升末端处理能力和技术,健全运维管护体系,扩大垃圾分类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水平。
二是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在村庄周边、河渠、公共场所等空间,见缝插针栽树种花,全力打造乡村景观,在房前屋后种植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实现庭院美化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对“违建房”、“危险房”、“零散房”和无功能建筑拆除后的闲置地和垃圾清理整治腾出的闲置空地,种植乡土树种营造乡村景观。抓好村庄道路绿化,通村道路、村内主巷道栽植行道树。
三是提升厕所服务水平。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推进以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无积水为重点的“四净四无”农村公厕建设规范化运维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公厕服务管理水平。
四是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围绕“庭院整洁有序、厨厕干净清爽、室内洁净温馨、生活身心健康、邻里和谐互助”要求,组织农户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养成清洁卫生的习惯,形成人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是提升生活文明水平。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向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党员带头示范,带动群众自觉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六是提升环境管护水平。普遍建立“五定包干”公共场所管护、“户长管理”村庄巷道管护、“门前三包” 庭院管护模式,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常美常新。推行约束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建立道德评议和积分奖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管护环境卫生。
七是提升镇机关内部和服务群众场所文明示范形象。发挥镇机关及所属单位表率作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增强干部带头整治环境卫生的意识,增强镇干部的归属感、凝聚力和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营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内外工作环境,提升干部个人的精气神,保持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以良好的状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片区、村、镇属各单位要立即召开片区内、辖区内农(商)户动员会议,对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月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司法所、派出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综合执法队负责查处在林区和沟渠内倾倒垃圾、破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各相关镇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本行业整治任务。通过发放宣传纸、悬挂横幅、栽设警示牌、创建全域无垃圾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氛围,引导全镇上下共同参与、支持、推动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按照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行动要求,划定片区,责任到人,镇属单位要负责好本单位内部及外围环境卫生,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将任务再分解、再细化,确保将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干部身上,并将责任分解情况上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在排查整治期间,要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确定整改责任人,坚持即知即改,限期整改。重点要解决好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督促检查各家各户保持卫生清洁、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 二是劝导片区内农(商)户对自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每天早晨及时清倒,平时要将垃圾扔进附近垃圾箱,不得随意乱丟乱扔; 三是督促农(商)户对建筑垃圾、生产经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收集点,严禁随意倾倒在路边、房前屋后、沟道内; 四是整治商户随意将货品、设施、杂物等摆放在店外等占道经营的现象,要求商户对破旧、污损的门匾、门牌、广告牌及时更换;五是整治无功能建筑物,以搬迁后的旧院、常年无人居住的“空心院”、部分有安全隐患的房院等三种类型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墙体、残垣断壁和乱搭乱建的排查力度,集中治理“烂房、烂圈、烂墙”等; 六是治理个别居民乱泼乱倒脏水,随意堵塞、改变、破坏排水口导致路面积水,污水横流等严重破坏环境的现象; 七是全面清理墙体“牛皮癣”、小广告,坚决禁止在墙面乱贴乱画、乱涂乱改等行为,保持墙面清洁;八是着力解决废品收购户垃圾外露、纸屑乱飞等现象,督促收购户采取设置围栏或者整体搬迁场地等措施保证废旧物品不外漏。
(三)攻坚扫尾阶段(2021年8月上旬-2021年8月中旬)。镇综合执法队牵头,抽调骨干力量开展联合扫尾工作,重点针对街道沟渠垃圾乱扔乱倒、废品收购场废品外漏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特别是要对乱占道、乱停放、乱摆放、乱扔乱倒等多次警告无效以及蓄意干扰、故意阻挠、恶意破坏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行动的行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置,确保整治行动出成绩、出战果。同时,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保洁员、垃圾清洁员、护林员及时清退。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制度上形成规范,行动上形成合力,确保上下联动、勤治理、不反弹、保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