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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镇河长制工作保洁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3990120594965 时间:2022-05-3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中山镇河长制工作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要求,加强对我镇辖区河道的保洁,根据《中山镇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山镇位于秦岭之北黄土高原梁峁区,距秦安县城33公里,区域总面积130.10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10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4579人。中山镇境内水库一处,为苏峡水库,流经苏峡、东寨2村,河流长度7.5千米。汇入清水河支流3条,河流总长度23.3千米,分别为福祥沟、南沟、花闫沟。其中福祥沟河流长度2千米,流经村庄为佘王村、酸刺村、香山村。南沟河流长度11千米,流经北庄村、山后村、车山村。磨沟河流长度3千米,流经孙赵、景家、东寨3村。花闫沟河流长度10.3千米,流经簸箕、中山、宋坡3村。大地河河流长度5千米,流经元丰、何山2村。崔河沟河流长度10千米,流经酸刺、胡崖、缑湾、吊坪、郭洼5村。河湾沟河流长度8千米,流经下陈、县湾、元丰、后沟5村。全镇河流总长度82.8千米。
本制度适用于我镇河长及牵头单位组织对我镇河道及所辖范围开展保洁工作。
  第三条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保洁工作。
  第四条 保洁工作坚持督促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
  第五条  河道保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河道水岸线进行日常巡护,全面开展河道水域岸线保洁工作。
  (二)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长公示牌、警示牌、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并对打捞出的各种垃圾进行清运或填埋处理。
  (三)对乱扔乱丢等破坏水质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导。
  (四)发现河道存在“四乱”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村河长。
  第六条 河道保洁措施:
  (一)对河道进行日常管理,保持岸坡、水面清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
  (二)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三)实行监督与管理对河道保洁人员,实行镇、村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
  (四)及时发现、制止或报告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和现象。
  第七条 河道保洁管护应落实保洁人责任制。
  保洁人员应对保洁工作质量负责,及时填写河道保洁台账,并及时报告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河道保洁台账应每月30日前报镇河长办备案。
  第八条 各村可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河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河道保洁制度,保洁制度中要明确河道保洁范围、河道保洁具体内容、河道保洁措施、河道保洁频率、河道保洁员和巡护员等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由镇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