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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户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31007914427510 时间:2021-08-06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千户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千户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  胡  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胡小定  人大主席(分管农业)

高景钟  副镇长(分管市场监管)

      国强  应急管理所所长

 勇  市场监管所所长

汪敏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程蕊平  司法所所长

 成  派出所所长

徐建宏  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虎林  学区校长

 伟  千户中学校长

 欢  财政所所长

李康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杜转芳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干部

李智斌  综合执法队干部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镇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村、镇属单位的职责分工,督促各村、镇属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四、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听取各各村、镇属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规范信息上报和发布行为。

七、负责镇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镇市场监管所,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高景钟(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勇(市场监管所所长)、李康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吴成(派出所所长)徐建宏(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千户镇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千户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