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千户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胡 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胡小定 人大主席(分管农业)
高景钟 副镇长(分管市场监管)
委 员 刘 国强 应急管理所所长
吴 勇 市场监管所所长
汪敏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程蕊平 司法所所长
吴 成 派出所所长
徐建宏 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虎林 学区校长
郭 伟 千户中学校长
马 欢 财政所所长
李康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杜转芳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干部
李智斌 综合执法队干部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镇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村、镇属单位的职责分工,督促各村、镇属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四、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听取各各村、镇属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规范信息上报和发布行为。
七、负责镇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镇市场监管所,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高景钟(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勇(市场监管所所长)、李康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吴成(派出所所长)徐建宏(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千户镇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千户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