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坪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当前,国内疫情反复多发,呈现传播链条多、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性特征并存的态势,部分省市发生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引起的本土疫情,北京疫情已外溢山东、河北、山西、辽宁4省5市,新疆、云南、黑龙江等地均在社区筛查中发现确诊病例,疫情来源不明,传播风险极高。加之春节将至,外出务工人员和高校学生大规模返乡,走亲访友、家庭聚餐等活动增多,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个人信息
辖区内广大群众要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态势,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市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的人员,以及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所有省外人员计划返刘回家时,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报备。
二、从严把好入刘关口
各村疫情防控进村卡点要24小时不间断做好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两码查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查同验”)、旅居史询问、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措施。一旦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必须就地留观,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细询问近14天行动轨迹,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三、精准管控重点人员
对境外入境隔离期满返刘人员,落实 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刘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3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返刘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近期发生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的县(市、区)返刘人员,要做好实时精准摸排,充分研判后落实管控措施;对省外(无疫情省份)返刘人员,体温正常、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通行。
四、严格控制聚集活动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庙会停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红白喜事、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白事情确需举办的,原则不超过50人,并报镇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备案;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做好环境消杀等工作。
五、强化重点场所监管
全镇商铺、餐饮门店、药店诊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两码”查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暂停一切线下教育培训行为,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四早”规定、“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备案等制度,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对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由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制停业整顿。
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握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者通风不良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要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尽早主动完成两剂次的疫苗全程接种和第三剂次的加强针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出村进村、出入商铺、餐饮门店、药店诊所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拒绝配合各级防控办、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将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