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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倡议

发布机构:郭嘉镇 索引号:gjz/2026-00005 时间:2026-03-1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郭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倡议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父老乡亲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加之农事活动逐步展开、清明祭祀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是森林草原火灾的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郭嘉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自觉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镇人民的宝贵财富,防火工作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要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镇防火相关规定,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二、严控火源,自觉杜绝野外用火

1.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区。

2.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但不限于烧荒、烧秸秆、烧垃圾、野炊、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

3.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火教育,监护人要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智力障碍者等特殊人群的看管工作,防止其携带火种擅自进入林区草原引发火灾。

4. 倡导文明祭祀。清明节将至,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摒弃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传统陋习,减少火灾隐患。

三、积极参与,自觉履行防火义务

保护绿色家园,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防火的宣传员、督导员。每一位公民都应成为防火监督员,发现他人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劝诫和制止。发现火情,请立即向镇政府及村委会报告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火情位置等信息,为火灾早发现、早处置争取时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协助开展扑救工作,但严禁组织老、弱、妇、幼、病、残人员参加扑火。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大家要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防火知识,普及火灾危害和避险常识,特别是要教育好下一代,从小树立防火意识,形成“全民动员、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共同构筑起坚实的防火屏障。

五、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对违反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务必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亲们,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森林草原资源,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美好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文明用火,共同打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让郭嘉镇的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郭嘉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