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报告
县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精神,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制度和“个人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程序”,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取消,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纳入。现将相关花名册随文上报。
请审批
附件1: 秦安县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授权花名册
2: 农村特困对象审核公示单
3:郭嘉镇9月份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调整花名册
郭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