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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叶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26162641184060 时间:2020-05-0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叶堡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叶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叶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叶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切实做好叶堡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导致的大气污染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以及《2019年秦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定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特别在沿高速铁路两侧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到2025年使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全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纪检监察、安监交管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指导、协调所督查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机构,实行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包到人。镇与村委会签订禁烧、禁抛责任书,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层层落实责任,严防露天焚烧秸秆的发生。

(二)营造宣传氛围。全镇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技知识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禁烧的重要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使家家户户都能承诺不焚烧秸秆。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村屯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的作用,带头禁烧,并向其他群众宣传政策,引导带动大家抓好禁烧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政府成立抽调安监、交管、消防、公路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相应的秸秆禁烧巡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田间地头,严防死守、全程监控,消除焚烧隐患。镇领导要实行包村、包片、包地头措施,加大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督查力度。镇政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问题。

(四)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镇政府把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村要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镇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辖区内秸秆露天焚烧,造成人民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