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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机构:西川镇 索引号:1650701754506151 时间:2022-03-0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农村交通安全提示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挖沟引水、违章搭建。

三、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四、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

五、横过公路时,应左、右观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动态,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越穿或者中途倒退、近返。

六、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租车和长途客车。

七、不翻越高速公路护栏,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坚决不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载人营运。

八,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

九、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十、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