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镇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庙咀村坪坪洼教学点和何川幼儿园的通 知
兴国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均衡县验收工作能够顺利通过,依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撤销庙咀村坪坪洼教学点和何川幼儿园。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