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邢泉等4村选聘村文书的批复
邢泉村、凤山村、蔚林村、蔡店村委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选聘村文书的报告》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
蔡 璇同志为邢泉村文书;
成萍蕾同志为凤山村文书;
仇 宇同志为蔚林村文书;
徐 勇同志为蔡店村文书。
特此批复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