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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0683403626674 时间:2022-04-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关于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加大防范此类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工作力度,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案件得到遏制。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变换花样,巧立名目,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幌子,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请广大人民群众时刻保持警惕。
       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存在的主要风险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为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辨识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到“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三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
       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县公安局或县处非办举报,共同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举报电话:0938-6533075
 
 

秦安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