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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2年度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1651199356205202 时间:2022-04-13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各镇市场监管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局相关股室: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筛查”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天市监发〔2022〕4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县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盘活用好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快检能力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快检任务,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食品,筑牢入市销售食品“防火墙”,确保入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快检数量 
  按照全县食品经营主体的总数与食品快检批次 1:1的比例,计划完成1800个批次(详见附件1),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完成不少于1680批次,食品快检车检测每台不少于500批次。各镇监管所及县检验检测中心要抓好落实,科学、合理分配快检任务,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配合县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 
  (二)快检品种和项目  
  根据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农集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对象经营的高风险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各单位可参照《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见附件 2)中的食品类别和检测项目开展快速检测。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系统管理 
  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及时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并在“甘肃省食品快速检测智慧监控系统(http://gs.chinafst.cn:9001/gs/)”(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如实填报,确保检测程序规范,快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一)系统基础信息规范化要求 
  1.样品名称。智慧监控系统的样品名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33大类进行管理,常用样品名称均已纳入样品基础数据库中。如有特殊样品名称需要录入系统的,请及时上报县局,统一添加。 
  2.检测项目。快速检测项目均已纳入检测项目基础数据库,如需新增检测项目,请及时上报县局,统一添加。 
  3.监管对象管理。监管对象是指食品快检的抽样对象。监管对象已实现分级管理,如有变动,请登录智慧监控系统自行修改。  
  4.各级监管检测账号管理。智慧监控系统各检测室账号已由省局分配至县、乡镇,实行分级管理。检测账号有各级监管机构快检账号、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快检室账号和快检车账号三类。  
  (二)自购快检设备对接系统相关要求 
  自购快速检测设备必须接入系统进行检测数据统计和监管。接口协议请在智慧监控系统“数据中心- 资料下载”中下载接入。  
  (三)数据上传规范化要求  
  1.上传数据的真实性。为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检测仪器的数据检测完毕后必须立即上传,不得进行人工修改。手工试剂盒检测结果录入的每条检测数据,必须同时上传该批次检测证明照片,包括检测样品和胶体金卡或显色管等凭证。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2.上传数据的准确性。上传的检测数据必须完整且准确,被检单位(监管对象)、样品名称和检测项目必须是智慧监控系统的基础数据;检测值仪器定量检测的应显示浓度值,定性检测的应显示阴性或阳性;检测结果只能是合格或不合格。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3.上传数据的及时性。仪器检测数据应当实时上传,手工试剂盒检测数据要在检测当天完成上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补录。否则,将视为无效数据。 
  四、后续处置  
  (一)不合格产品管理  
  各镇监管所检测室及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不合格产品管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通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暂停销售,并立即向县局报告。市场监管机构收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报告,或自行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结果。  
  (二)检测结果异常食品处置  
  对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要使用 2022 年省级转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抽检。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处置结果录入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监管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  
  五、考核方法  
  (一)快检任务考核(权重 60%) 
  按照监管机构快检室、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和快检车三个模块分别进行统计和考核。  
  1.监管机构快检室任务考核(权重20%)。每季度按“监管机构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中检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检测任务的即得满分20分;如未完成检测任务的单位计算其完成任务比例,得分=20*完成任务百分比。 
  2.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任务考核(权重20%)。五洲、家福乐超市食用农产品快测室均完成检测任务的,得满分20分。如未全部完成,得分=20*完成任务快检室数量的百分比。  
  3.快检车任务考核(权重20%)。快检车检测不少于500批次,主要用于“快检进市场”、大型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等活动。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不得手工录入,以仪器检测实时上传为准;监管机构快检室、快检车如有手工录入的数据必须在当天完成上传  
  工作,且每个检测批次必须把检测结果的照片上传系统。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各批次检测结果照片的数据不纳入考核。县局将不定期巡查,如发现数据造假的,全局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二)检出率考核(权重15%)  
  非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的样品检测不合格率不得低于1%,每个不合格样品必须有后续处理措施及相关证明文件。县局将对不合格率(排除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的不合格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检出率最高的满分15分,依次递减2分。如无检出率不得分。  
  (三)检测数据质量考核(权重10%)  
  依据系统记录,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得10分,发现编造检测数据、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形不得分。  
  (四)不合格产品处置考核(权重15%) 
  依据系统记录和日常抽查情况,按要求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的得15分,处置不规范、不及时的发现1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得分计算与排名 
  各项考核内容得分相加之和为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即为年终考核排名。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快检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入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方法,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目前,通过智慧监管系统来看,还存在不少有检测账号无数据上传或上传数量极少的“僵尸账号”,请各单位尽快查漏补缺,存在账号登录等问题尽快上报县局。  
  (二)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工作。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要同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质发﹝2021﹞10 号)要求,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三)加强快检员队伍建设。县局将积极组织快检测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各单位要尽量保证快检人员相对稳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方法,为本单位培养至少1名以上能力强、业务精的技术骨干。食品快检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技能。  
  (四)强化检测结果应用。各镇监管所要充分利用快检信息系统对本辖区的快检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高快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