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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qax_scjdglj/2025-00072 时间:2025-12-3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全县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现对广大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同时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各相关经营者要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货签对位准确、标示醒目易懂,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调整。严禁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等不合理价格行为;通过网络平台、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线上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图像等清晰可见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隐瞒价格信息或作虚假价格标注。

三、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住宿、餐饮、旅游、停车、交通等行业领域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杜绝使用模糊标价,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和服务,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涨价,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要主动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督促经营者落实稳价保供责任,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突出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