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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水务局关于 秦安县解放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恒兆•幸福 佳苑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索引号:1640937944363879 时间:2021-12-3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水务局关于

秦安县解放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恒兆幸福

佳苑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甘肃恒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甘肃恒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 秦安县解放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恒兆·幸福佳苑安置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甘恒兆发2021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秦安县何川路以东、南小河以南区域,建设用地范围西起秦安县桥南中学、东至24m规划道路,南起18m规划道路、北至26m规划道路,交通便利。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9′53″,北纬34°50′53″。

项目主要建设6栋27层住宅楼,1栋26层住宅楼,3栋25层住宅楼,2栋20层住宅楼,地下汽车库以及综合管网和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用地面积58915m2。总建筑面积222270.4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6023.50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246.93m2,建筑基底面积为14043.55m2,建筑绿地率30.68%主要由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面积5.8915hm2,均为永久占地,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占地;临时占地0.15hm2,为施工场地区占地,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列。

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3.38万m3;填方总量9.50万m3;外借土方5.43万m3,为顶板覆土所需土方以及绿化所需种植土,均在秦安县兴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外购解决;余方29.31万m3,为地下室开挖产生土石方,全部运至秦安县兴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厂,用于其砂坑填埋及治理工作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18月开工,20243月底完工。

项目投资:程估算总投资126379.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1132.6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建设单位:甘肃恒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0.8,拦渣率达到94%,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4%。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本项目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04.5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施工招标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规模、地点等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

四、按照水利部关于进 一 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