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水务局关于秦安县魏店镇白盛沟侵蚀沟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秦安县水土保持站: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有关标准及相关要求。经组织相关专家采取现场踏勘,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地点。秦安县魏店镇白盛沟侵蚀沟道治理工程位于秦安县西北部,主要涉及安伏镇李河村、魏店镇陈寨村、大湾村、侯坪村、梨树村、山上湾村、孙阴辫村、王窑村等2镇8村。
二、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工程措施布局及建设目标。工程措施布局合理,建设目标明确。
三、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白盛沟支沟庙渠沟部分段落布设沉沙池1座,消力池1座、护坡2处共计55m、排洪涵管55m、排洪渠221m、修建M10浆砌石谷坊1座;在白盛沟支沟王家沟沟头修建沟头防护工程1座、修建M10浆砌石谷坊2座;在王家窑村修建排水涵管32m、道路排水渠315m。工程概算总投资
173.39万元。
四、同意《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设计。各项措施设计符合《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有关技术规程要求。
五、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支持等保障措施。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为秦安县水土保持站,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总责。《实施方案》作为年度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项目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招标方案要依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办法等严格执行。
秦安县水务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