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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务奖补工作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4-00119 时间:2023-05-0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劳务奖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39号)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 2023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秦财农〔2023〕6号)和《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秦财农〔2023〕7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做好脱贫劳动力劳务奖补的发放和监测户劳动力交通补助全覆盖工作,确保全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现就做好2023年脱贫劳动力劳务奖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1.依据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 2023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秦财农〔2023〕6号)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万元。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计划补助2650人,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计划补助500人,共补助174万元。

2.依据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秦财农〔2023〕79号)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60万元。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共补助1000人,人均补助600元。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无过期,打印清晰。

(2)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协议、务工证明、2023年连续3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中的一种即可)。其中劳动合同、协议、务工证明日期在有效期内,无涂改、盖章清晰;2023年连续3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册要有姓名、“工资”字样、发放年月、盖章清晰。

(3)一折统或飞天惠民一卡通复印件(必须是发放惠农资金的卡或存折)。打印清晰、飞天惠民一卡通复印件上须注明开户人姓名。

另外,在行政事业单位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除提供以上3种材料外,还需提供非公职人员的证明。

四、申报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奖补,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村委会,未按规定时间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补贴程序

采取县镇村依据各自职责逐级申报、逐级把关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所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由村委会负责报镇政府审核(镇、村对县外务工的真实性负责)。镇政府对村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资格进行初审,坚决杜绝将县内务工人员、公职人员、未毕业学生、企业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人员、公益性岗位、护林员、超龄人员、非脱贫户劳动力和非监测户劳动力、一二类重度残疾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申报范围。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身份,经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支付到务工人员提供的“一卡通”账户。

六、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人: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办理人员

咨询电话:秦安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0938-6521659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