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民生改善,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符合补贴条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在秦安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大龄人员;
(1)补贴缴费时间界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底。
(2)补贴标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3)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县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各类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需向秦安县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1.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审批表(附件1);
4.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附件2);
8.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4)。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301室。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从事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补贴缴费时间界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底。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补贴方式: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相关社区申报。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秦安县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附件5)3份(就业困难人员填写);
4.《秦安县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附件6)3份(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填写);
4.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1.提交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镇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相关镇、社区(村)先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秦安县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秦安县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见附表),并同步在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信息录入,提交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持上述所需材料方可申报。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符合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条件的按照户口所在地在以下社区进行申报:
1.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缴纳2022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本次申报社保补贴的人员务必办理本人社保卡并激活银行卡功能。
3.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二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等不属于灵活就业的范畴,不予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4.已享受满3年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享受满2年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再不予享受社保补贴。
5.附件表格可以在网站直接下载,也可以到相关社区获取。
1. 申报办理2022年社保补贴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个人健康出行码-绿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或扫描二维码提前申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 申报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对于有高中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仍处于健康监测的相关人员,严禁本人申报,可委托亲属办理。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附件:1.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审批表;
2.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
3.秦安县2022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申请承诺书;
4.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秦安县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
6.秦安县2022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