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符合补贴标准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拟对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王万东等48名就业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人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情况认真核查,核查与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补贴资格,对核查后符合领取条件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