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提交交通补助申报资料的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补足交通补助差额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移就业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及县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现对提交完整申报资料的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在前期已发放部分预付资金的基础上,按就业地与秦安县距离分档补足交通补助差额(前期已经发放了部分预付资金资金),具体标准如下:
省外务工人员:按600元/人、520元/人、480元/人分档补足差额;
县外省内务工人员:按300元/人、250元/人分档补足差额。
现将拟补足差额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把补助资金拨付至务工人员指定银行账户。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秦安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8-6521659。
特此公示。
附件:2025年提交交通补助申报资料的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补足差额人员花名册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