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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警调衔接”机制建设 着力打造人民调解“秦安品牌”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索引号:qax_sfj/2023-00041 时间:2023-1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旨在不断降低社会矛盾风险。近期,秦安县司法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拓展“枫桥经验”新路径,把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探索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司法行政人员+公安干警””的“派驻式”运行模式,累计在各公安派出所成立17个乡镇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


  一是及时回应了基层派出所和群众的需求

  基层派出所是各种突发社会矛盾纠纷的“汇聚地”和“解决地”,接警处置的许多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往往具有较强的调解诉求,希望能找个地方说说理,有专业的机构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结果进行认定。而派出所有时因为公安机关身份的影响,对处理一些矛盾纠纷显得不适宜。而驻所调解室以第三方的身份开展调解,较好地回应了群众的此种需求,同时也解决了派出所调解纠纷身份尴尬的问题。


  二是迅速消除了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

  以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工作为桥梁,公安、司法、镇村联调联动,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跟班工作,既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又大大提高了化解率。公安工作体现“刚性”,人民调解工作体现“柔性”,民警从执法的严格角度对当事人的言行加以规范,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协调双方互谅互让,当事人省心、省力、省钱,得到了尊重更易于达成和解,有利于减少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有效减轻了基层民警的压力

  驻所调解室实行与派出所24小时无缝对接跟班制度,公安接警移交后实时开展调解,快速处理,有效缓解了基层民警为调解纠纷被占用大量精力,减轻了工作和心理压力,解放出的警力进一步加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力量,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四是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

  通过驻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的现场耐心说法和个案调解,既教育了当事人,又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收到调解一案、宣传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