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司法局
秦安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属3个事业单位和17个基层司法所。中共秦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基层司法所。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司法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司法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工作。承担全系统干部招录及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配合做好“12348”法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协助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司法系统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有关文件。负责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牵头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常务会议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镇和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二级机构
秦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秦安县公证处、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巨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甘肃省秦安县成纪大道西段司法行政大楼
邮政编码:741600
联系电话:0938—6520148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