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全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战略中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实际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加强和结对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积极为律师进村(居)提供便利条件,形成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各律师事务所和指派律师要认真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把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做成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民心工程。
三、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
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报县司法局备案。村(居)法律顾问每个季度到村(居)服务时间累积不少于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村(居)和律师事务所要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事)一记、一村一卷、一所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村(居)要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
五、建立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
各镇要组织选派的律师建立面向村(居)民的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让有法律需求的村(居)民在第一时间能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进行互动交流,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捷、普惠式公益法律服务。
六、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各镇要配合县司法局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县司法局将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工作同律师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民委员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考核合格的律师,可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在评优选先中优先推荐;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要向所在律所提出整改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情况和顾问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将不定期对各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秦安县司法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