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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带好头 法治建设迈大步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46366115306852 时间:2022-01-1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键少数”带好头   法治建设迈大步

-------秦安县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

        近年来,秦安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抓“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养成,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年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县委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主体班重点课程,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进行专题学习,由县委领导带头进行宣讲,全面开设主体班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6节次。全县各党委(党组)按照县上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活动。同时,通过“法治讲堂”“文化讲堂”和法律“八进”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干部率先示范,在全县形成了浓厚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氛围。

        二是带头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制定会前学法计划,突出学习运用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运用与秦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2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4次。决策前学法常态化,有效推动了决策以及政策更多地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县委依法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全县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制度》,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要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作为必述内容。年终考核时,县委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重点考核,明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要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作为必述内容,同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必述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秦安县部门(乡镇)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指标》,根据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部门和乡镇制定考核评分指标,其中部门为七个方面23条43项,乡镇为七个方面24条47项,压实了考核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把法治秦安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截止2021年,已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4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8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听取落实情况汇报,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县、镇、部门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四大组织分管联系领导,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下,秦安县法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名。2020年12月,秦安县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秦安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依法治县实践,以抓“关键少数”为支点,撬动法治秦安建设大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公正、法治、安全需要,把秦安持续打造成为全省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