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补贴把关严 人民调解质量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秦安县司法局按照“一案一补”的原则,严把类别确定和补贴标准关口,做到“六个严格”,确保案件足额补贴发放到位。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依据《天水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并明确各司法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兑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进行统一审核,逐一兑付。严禁弄虚作假、编造卷宗的情形发生。
二是严格兑付标准。根据《天水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对人民调解案件的复杂程度,调解的难易程度分三个档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原则,对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上报予以补贴的案件卷宗逐一审核,确定类别和补贴标准。
三是严格案卷审核。对各基层司法所上报的人民调解卷宗严格审核程序,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逐一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补贴标准的案件全部予以退回,不予兑付个案补贴。
四是严格案卷质量。对经过司法所初审的案卷通过阅卷、集体讨论、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审查,对内容记录详实、准确、卷宗制作规范的调解案卷逐案进行确认,保证了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对案件材料不齐全、装订混乱的案卷一律不予申报。
五是严格规范程序。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补贴的案卷按照补贴原则、类别、标准由司法所所长进行初审签字后,经局机关负责股室审核通过后,由司法局统一发放到调解员个人账户,确保个案补贴发放程序规范。
六是严格跟踪回访。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台账,规范信息报送,准确信息录入。同时,对已经兑付个案补贴的案件,采取电话回访和与调解员见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调解的案件的满意程度和补贴资金是否兑现到位进行双向回访,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兑现。
推动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规范化发放,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率和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彰显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