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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三化三助”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9326877906074 时间:2022-07-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三化三助”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助力乡村振兴,秦安县以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乡村为目标,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作用,围绕“三化三助”多举措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三项”建设,助推法治乡村振兴

        一是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建设,融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5+X”服务,力求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一站式”法律服务,2022年元月份以来,以“法治春风行,温暖在路上”为宣传主题活动,作为护航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要举措和深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融入“文明秦安温暖新春”志愿服务活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等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学法内容精准推送和解读、学法引导和培训,进一步形成了外出务工人员普法宣传的强大合力。
        二是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依托,继续推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实现每个村(居)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在每个村(居)建设一个具有本村特色的法治墙、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阵地,2022年以来,秦安县司法局注重智慧普法,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巩固西川镇下王峡村、叶堡镇牌楼村法治文化广场,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加强乡村题材法治文化创作,今年开通“秦安普法”抖音号,抓住典型案例,以情景剧、微独白、宣传片等为主要形式,创作了热点难点普法微视频30期,转发各类普法相关热点10期,拓宽了新媒体普法渠道,切合乡村普法新特点,将普法教育与秦安小曲结合起来,以真实案例改编创作了《以身试法悔恨晚》秦安小曲,打造了具有浓郁秦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项目,为普法工作增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色彩;以农村“法律明白人”为创作题材,邀请天水市文艺工作者王海生参与小品创作,创作了《两个女人一台戏》普法小品剧,以立体化、场景式的宣传,利用案例的故事性、影响力吸引广大受众,为乡村振兴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是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结合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考核评估,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运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2022年以来,重点在兴国镇何川社区、西川镇姜湾村、安伏镇沟门村、西川镇牌楼村、刘坪镇何湾村、王尹镇郭山村等村进行创建省级、市级法治民主示范村,利用村级阵地建设,在原有的乡村文化基础上,将法治元素融入到了乡村建设中,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先导,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村法治、德治、自治等综合治理水平,用法治思维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二、优化“三个”服务,助力法援乡村惠民生工程

        一是扩大法律服务对象范围,落实法律援助服务于群众。逐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开展贫困户、低保户“法律体检”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和社区失独老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对有法律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主动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件。
        二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方法,落实法律援助服务于基层。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三是突出法律援助精准化,落实法律援助服务于乡村。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衔接,引导公证机构依法为受援人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甘肃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

        三、细化“四个”制度,助促乡村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乡村振兴法治宣传联络员制度。将乡村振兴联络员与法治宣传职能相结合,从而更好的发挥乡村振兴联络员普法职责。乡村振兴法治宣传联络员利用每个村的综合微信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矩阵,及时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律师资源,为全县428个村和8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签订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合同,启动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了行政村和社区全覆盖。法律顾问签订后,各司法所负责建立本辖区行政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吸收律师、村(居)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加入,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矛盾调处、法治宣传。截至目前,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6人(次),网络法律服务32次,法律法规宣传22次。
        三是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度。实施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乡村振兴法治宣传联络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先在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联络员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围绕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培养身边法律“土专家”,2022年在428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培养了1000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村(社区)每年培训2-3名法律明白人,引导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功效,进一步增强基础法治观念,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加强乡村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制度。实现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力量,推动有条件的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着力健全农村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济债务、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劳务用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常见纠纷,重点整治涉黑涉恶、非法宗教、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在乡村创建和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有条件的镇建立个人调解室。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时段组织专项排查,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村(社区)、农户全方位排查,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排查覆盖面达到100%。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