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春路 矫正见成效
-----秦安县司法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纪实
近年来,秦安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个性化矫正、分类化管理、社会化帮扶”的监管模式,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特殊、心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等特点,秦安县司法局紧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多措并举用“心”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全力促进其健康成长,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构建未成年人回归通道
秦安县司法局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实行差异化管理与社会化帮扶模式,坚持法理与人情并重,突出“管、教、帮”三个重点。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个性化矫正方案,做到分类管理、多种施策、因人施“矫”,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协同教育部门保障其复学,并联合人社部门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确保教育矫治精准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学习,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严守法律高压线,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全力帮扶社区矫正对象更快走出困境,早日融入社会。
因人施教,筑牢未成年监管成效
针对新入矫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首先对他们的生活环境、家庭情况、个性特点、犯罪成因等进行综合评估,做到“知其情”;之后根据其个人情况,组建“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居住地村(社区)干部+当地志愿者+监护人”的矫正工作小组,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从“闻其声”“见其人”“筑其志”三方面发力,开展亲情式教育。不断强化家庭和司法所的配合度,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生活、交友等情况,力促“家所”同心化,帮助其融入社会、建立生活信心。
家庭监护,压实家庭保护第一责任
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起点,家庭保护以监护责任为核心,涵盖生活照料、心理疏导、价值观培育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父母或监护人需“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禁止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通过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监护责任,针对监护缺失、不当等问题,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联合干预机制,同步开展家庭档案建设,定期了解亲子互动情况,认真开展查访、点名、信息化核查等工作。
权益保障,打造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司法所通过法律援助全覆盖和纠纷多元化解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对家庭暴力、遗弃等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涉未成年人问题“一站式”解决;同时,司法所积极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跟踪帮教服务,有效降低再犯率。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法律刚性约束与人文关怀并重。司法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制度建言等多元方式,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构建“预防-矫治-修复-发展”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未来需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播种、社区矫正矫治、家庭监护矫正、权益保障防护、社会治理联合、制度创新试验”的立体化服务模式,推动家庭筑牢防线、学校守好阵地、社会净化环境、网络清朗空间、政府夯实保障、司法彰显正义,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