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秦安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立足“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把司法所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难点、痛点问题,全面推进司法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能力,有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
一是坚持高效能推进,抓基础建设。秦安县司法局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司法所办公场所的规范建设,严格按照《司法所外观室内及工作规范规范》要求,房间门外均悬挂职能标识牌,室内各项制度上墙公示,通讯等设施配备齐全,规范制作和悬挂司法行政政徽、标牌,容貌整洁有序,全县17个司法所实现了办公家具、电脑、工作器材统一配置,统一装修,办公房总面积为1144平方米,所均面积达到67平方米。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县司法局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支持,为17个司法所配置了司法所长,大力加强了司法所工作力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司法所新增加6个行政编制,招录6名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市17个镇司法所全部实现了每所2-3人,在人员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
二是坚持高质量提升,抓制度机制。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办公室及刑释解教办公室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并全部统一刊板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整顿教育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20多项制度,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根据基层工作特点,制定司法所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统一印发至各所,对司法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对涉及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刑释解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薄册卷宗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