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秦安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认定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为12870元/人·年,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为8370元/人·年),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人员。
【家庭财产】低保边缘人口申请家庭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元/人·月)×家庭人口(人)×24(月)”的计算数额。
2.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房,同时父(祖)辈留下祖屋且家庭成员不作居住和出租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3.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有购车票据的,按票据金额确定购车价;没有购车票据的,按当时市场价确定。
4.无经商登记信息。若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不认定为超过标准。
【申请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申请材料】提交书面申请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能够证明其收入、财产等情况的相关材料;残疾人还应当提供《残疾人证》,因残疾有大额支出,需提供康复治疗结算清单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有大额支出还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以及医疗费用(实际负担)票据等相关材料;因学有大额支出,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学杂费、书本费等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镇政府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镇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对象公示—县民政局认定—认定结果公布。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5个工作日。认定后按照规定获得相应专项救助或者帮扶。
【咨询电话】 秦安县民政局(6521487)安伏镇(6521087)郭嘉镇(6671160)莲花镇(6791221)刘坪镇(6351062)陇城镇(6711104)千户镇(6381001)王铺镇(6611004)王窑镇(631104)王尹镇(6111007)魏店镇(6211010)五营镇(6751104)西川镇(6581712)兴丰镇(6311005)兴国镇(6521510)叶堡镇(6281110)云山镇(6151056)中山镇(648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