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民政局关于全县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的公告
秦安广大老年朋友们:
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秦安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秦民政〔2024〕23号)精神,为确保全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全面、及时、精准发放,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秦安县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5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起,秦安县民政局全面负责落实具有秦安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和发放事宜。
四、发放流程
(一)县级、市级、省级参保老年人发放流程。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高龄津贴。
(二)县级以外参保老年人发放流程。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受理、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您2024年未领取高龄津贴,请您或家属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社保卡向户籍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秦安县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我们将按程序及时审批,并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补发2024年高龄津贴。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